共享經濟呼喚公共治理模式創新

共享經濟在給經濟發展和公眾生活不斷帶來驚喜的同時,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課題。在這方面,共享單車的發展表現比較突出。在近日國家信息中心主辦的“共享經濟思·享·匯”第三期上,專家們就共享經濟發展與如何優化公共空間治理展開探討。

共享經濟帶來新挑戰

共享單車、網約車等遇到的很大問題是停車問題,這與有限的公共空間資源發生碰撞。實際上絕大多數共享經濟的業態,多多少少都會給城市空間治理帶來一些新課題。

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綜合交通研究院院長張國華認為,共享汽車等新業態對城市空間治理帶來了四方面挑戰:第一,如何從農業文明、農業社會真正跨越到城市文明、城市社會。第二,沒有競爭不可能有好的服務。解決共享單車、共享汽車跟公共空間資源的矛盾,治理辦法肯定跟過去靠管理、靠數量管控的思維應該不一樣。第三,如何利用互聯網、新技術,讓有限的空間資源更高效。第四,如何形成更好的競爭生態。在他看來,智庫機構應該發揮積極作用,促進治理模式的創新。

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創新發展研究部部長馬名傑認為,共享經濟現在確實出現了像共享自行車亂停放等一些問題,但總的來看共享經濟並沒有出現大挑戰。現有這些問題在政府管理能力內都是可以解決的。

“隨著數字經濟的出現,治理方已經由過去的單一政府為主體,變成了現在政府、企業、平台、消費者等多主體共同治理的問題,多主體有不同的責任,這應該是明確的。共享經濟的不同業態面臨不同的發展問題,一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比如共享單車的亂停放問題比較多,而共享空間帶來的問題可能就並不像共享單車那麼明顯。”馬名傑說。

在他看來,按業態分責任可以確定幾種類型的治理責任,比如在共享單車方面,自行車的停放等是秩序維護,共享空間面臨的可能是水、電、氣、人員等安全問題,還涉及到非公共空間治理問題,比如為解決公共空間而採取的其他政策手段,比如准入、標準等規制。

而對於責任劃分,要按環節來劃分。以共享自行車為例,在投放環節,投多少,投到哪裡去了,企業應該承擔主要責任。使用環節應該由消費者來承擔責任。最終回收處理環節也應該由企業來承擔的。通過多方共同治理,共享經濟會讓各方都得到教育,市場會不斷成熟,城市文明也會不斷進步。

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理事長高新民認為,政府對共享經濟要建立多邊和多方共同治理的原則。共享經濟有優點,也會帶來問題,要找到一個平衡點。在治理過程中,要有不斷的動態反饋機制。政府和企業的責任要明晰,還應該有問責。

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迫在眉睫

北京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王連峰表示,共享經濟是一個趨勢,政府現在需要做的事是,第一,需要盡快立法。如果立法需要的時間比較長,可以出一些相應的規章,否則很難解決目前共享經濟發展出現的問題。在立法中,需要解決怎麼能夠保障企業的正常運轉,相應的民事糾紛,需要在政府包括政法系統內部要建立一個很好的協作機制。第二,盡快建立社會誠信體系。就共享經濟而言,哪些內容需要納入到誠信體系中,企業應該承擔什麼樣的社會責任,通過什麼樣的法律程序建立一種良性運作機制,這是非常重要的模式。

凹凸租車品牌公關高級總監洪黎明認為,個人對個人的租車市場還處於培育期。希望未來能有一個相對明確的、可執行的行業規範,也希望更多企業一起共同培育這個市場,讓市場和用戶能夠去認可這樣一個模式。信用體系問題特別重要,呼籲政府或者相關機構能夠去考慮或者解決。

“在幫助撮合車輛的時候,碰到很多欺詐行為,車輛租出去,就不見了,把車轉賣了,我們專門建一個風控中心處理這樣的事情,非常消耗人力和成本。我們也見到過一些大企業做這類事情,自己建一套信用體系,聯合一些企業共同建立行業標準。還曾經設想是不是能夠跟政府或者第三方權威機構合作,建立信用體系,讓用戶能夠信任你,我們也能夠對用戶進行分析管理,減少這方面支出。”洪黎明說。

與占用公共空間相比,從事共享空間業務的Distrii辦伴是提質增效的過程。Distrii辦伴董事長助理李雯認為,對於政府和企業的責任,從政策制定方面,將來在城市空間設計的時候,在運營策劃方面有一些佈局。現在共享經濟的參與主體非常多,未來還應該考慮考核問題。這個考核應該是多維度的,包括對政府有關部門的考核、對於企業的考核和對個人的考核。在共享經濟的狀態下,還應該要求市民高度自律。

在李雯看來,利益相關方參與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。這是社會公共治理的參與。各方利益訴求都不能達到平衡,需要有一個非常獨立的第三方機構能出面找到一個平衡點,在共享經濟的情況下把生產功能和生活功能邊界,包括產權、規範或者違法的一些成本都界定清楚,這樣更好地發揮共享經濟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