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京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日產汽車前高管格雷格-凱利説明前董事長卡洛斯-戈恩隱瞞收入的罪名成立,判處入獄6個月,緩期3年執行。
據共同社報導,日本檢方主張凱利對2010至2017年度報告進行了虛假記載,而判決僅認可2017年度合謀作假,關於2010至2016年度部分則裁定無罪。 日本檢方曾要求判處凱利兩年監禁。
此案最大爭論點是給戈恩的”未支付報酬”,法院認為存在且應當計入報告,因此屬於虛假記載。 據訴狀稱,2010至2017年度戈恩的報酬總額約170億日元,而凱利與戈恩合謀,提交了將戈恩卸任后領取的總計約91億日元排除在外的報告。
法院對日產的判決為罰款2億日元(約合人民幣1093萬元),與檢方求刑金額相同。
卡洛斯·戈恩曾在法國雷諾汽車公司、日本日產汽車公司和三菱汽車公司擔任高管,執掌雷諾-日產-三菱聯盟。 凱利曾在日產負責人力資源和法律事務。 戈恩與凱利於2018年11月在東京被捕,被指控多項財務不當罪名。
戈恩原定2020年4月在日本受審,但在2019年12月底保釋期間離奇逃離日本,經土耳其飛抵黎巴嫩。 黎巴嫩與日本沒有引渡協定。 戈恩逃離日本後,格雷格·凱利隨後被捕。